亚洲农业与食品产业博览会(青岛)

   2021-07-19 873状态
展会日期 2021-09-15 至 2021-09-17
展出城市 青岛
展出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三沙路3399号
展馆名称 青岛·世界博览城
主办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展会说明
 亚洲农业与食品产业博览会(青岛)
Asia Agro-Food Expo,Qingdao 
一、基本信息
展会名称: 2021亚洲农业与食品产业博览会(青岛)
Asia Agro-Food Expo 2021
展会时间:2021年9月15日-17日
展会地点:青岛·世界博览城(青岛市三沙路3399号)
展会规模:7W㎡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单位: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贸促会 、上海万耀企龙展览有限公司、万耀远大国际会展(北京)有限公司、中铁·青岛世界博览城
 
三、展会简介
2019年,VNU荷兰皇家展览集团首次将国际专业农博会模式引入中国,首届亚洲农业与食品产业博览会在农业大省山东青岛举办,规模达8万平方米,吸引来自海内外的1000多家知名企业参展,汇集20000多个海内外农业品牌。展会积极构建亚洲最大的农业食品行业的创新展示、产业交流和商贸互动平台。致力于打造亚洲最重要的“农食品全产业链的国际平台”。
2020年,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打造农业“国际客厅”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将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客厅”“4536”工程(即“四大基地、五大高地、三大中心、六大展会”),培育形成千亿级农业“国际客厅”产业链。亚洲农业与食品产业博览会已被正式列入“4536”工程中的六大展会项目之一。
2021年,亚洲农博会全面升级,整合资源,加强“种植+养殖+食品”全产业链的融合,持续推动中国农业产业链的互动。
 
四、展会亮点
1.战略布局:依托山东独特农业优势,联动全国十大农业大省,贯彻我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展示农业品牌建设成果,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2.转型升级:针对B2B 买家需求,深入调研考察区域内特色农品,为特定买家提供价值;联动畜牧、种植、农产品加工及肉类加工各大板块资源,由传统农交会全面升级全产业链上下游互动模式,加强互动;
3.品牌打造:多媒体矩阵全方位宣传,线上展示+线下展览,行业媒体密切联动,展会现场企业深度专访(采访),专场产品/品牌推介会等;
4.创新迭代:传统展会迭代创新,直播带货、现场品鉴、海外对接会、线上商贸平台等;
5.“疫后新趋势”: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集中获取产业、商业、政策方面的资讯,扩增专业买家渠道,加强海外买家对接的商贸联系,促进国内外农业产业经济双循环经济。
 
五、展品范围
农产品、绿色有机农产品、三同产品、初加工设备、深加工设备、辅助加工设备、储藏技术、冷链运输技术、食品检测及安全设备技术、贸易流通企业、电商企业、其它。
 
六、观众类别
国内外农业生产商、批发商、代理商、供销系统、各大农贸流通市场、种植、养殖、加工、智慧农业等重点企业、国内外政府机构、驻华使领馆、国内外商协会、国内外专业买家采购团、大型集团采购、媒体代表、科研院校等。
 
七、精彩活动
1.亚洲农业与食品博览会开幕式
2.品牌农产品(青岛)采购对接会
3.荷兰设施园艺技术论坛
4.植物工厂生产技术论坛
5.2021国际泥炭技术研讨会(青岛)
6.种苗生产技术论坛 
7.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展示 
8.水肥一体化技术交流会
9.中国国际温室园艺产业高峰论坛系列活动
10.第四届国际养殖产业链发展高层论坛
11.全球畜禽疫情应对机制建设及国际合作论坛
12.第三届全球种猪基因进展峰会
13.全球家禽及蛋品发展交流论坛
14.GDF奶业研讨会
15.中国畜牧业植物提取物大会
16.如何系统地建造一个优越的饲料厂
17.智慧养殖应用与创新发展论坛
18.“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利用专场论坛
19.2021中国饲料品控精英研讨会
 
八、同期展览
1.亚洲国际集约化畜牧展览会(青岛)/ VIV Qingdao
2. 亚洲园艺及蔬果技术博览会 / Horti China 2021
3. 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CIMIE
4. 2021国际泥炭技术研讨会 /IPS 2021
 
九、参展办法
1、参展费用
企业类别 标准展台(3m×3m) 室内光地(18㎡ 起订)
参展企业 CNY1350/㎡ CNY1200/㎡
标准展台:规格为3m×3m,配置三面围板/楣板/两只灯管/一桌两椅/一个纸篓/一个220V电源插座。
室内光地:为特装展台,18㎡ 起订,不含任何设施,不包括展馆收取的管理费及水电租赁等费用。
2、参展要求
展商参展农产品食品企业需要具备的证明或资质:
① 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明、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明(QS证明)、企业代理食品产品证明、检测证明、商标证明、产品资质认定证明、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展企业进行食品经营应具备的证明、现场销售的企业,
② 应于展品进场前向甲方交纳食品安全押金:2000元/组展单位,甲方向参展企业出局收据,参展企业在进场前提供收据复印件,自参展协议订立之日起至展会结束后一个月内,无食品安全、消费者投诉处理、行政纠纷等问题情况下,参展企业向甲方交付收据原件后,由甲方向参展企业全额无息返还。
 
十、联系我们
展位预定:孙翠忻 女士
T:010-51238899 / 17778047316  
E:tris.sun@vnuexhibitions.com
市场合作:王乐乐 先生  
T:021-6195 3520 
E:kings.wong@vnuexhibitions.com.cn
商务合作:周海波 女士
T: 010-53771981 /  15110120706  
E:haibo.zhou@vnuexhibitions.com.cn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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