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头条首页 频道列表

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开始申报!(附具体办法)

2021-03-17 13:423730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智慧农业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我部印发了《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农市发〔2021〕3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并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建设内容及所起作用,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按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服务型四种类型申报。申报主体侧重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教学科研单位。本次认定将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在《认定办法》要求的基础上,侧重遴选运用互联网理念和信息化技术,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现代种业和耕地保护建设,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保障长江禁渔等当前“三农”工作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的示范典型,以及信息化技术装备的创新研发主体。
 
二、申报认定程序
 
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将严格按照《认定办法》执行,申报认定程序如下。
 
(一)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各类主体(含中央直属单位、国家级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属高校等)提出的申请,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及推荐名单(含推荐排序)报农业农村部。
 
(二)每个省份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中央直属有关单位、国家级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属高校每家可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不占省份推荐名额)。超出数量限制的,按推荐名单排序核减。
 
(三)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条件、评分标准严格进行评审,提出拟认定名单,经农业农村部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最终由农业农村部认定发布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名单并授牌。
 
三、申报材料
 
根据《认定办法》有关要求,申报主体须提交申报书及辅证材料;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材料应包括正式报送文件、申报主体申报书、辅证材料及专家初审意见(一式三份,附光盘)。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抢占农业农村现代化制高点,推进数字乡村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信息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作用,做好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任务和责任,做好相关单位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请于3月25日之前确定工作联系人,并将信息表(附件1)发至指定邮箱。
 
(三)做好竞争性推选。认定工作应坚持“总量控制、优中选优”原则,各地可视需要自行采取实地考察、材料评审、现场或网络答辩等方式进行推选、初审,注重公平公正,确保质量,真正推荐出基础条件好、应用水平高、创新措施实、示范效应强的农业农村信息化主体,特别要向市场主体倾斜。申报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3)纸质版(含光盘)寄送至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电子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请注明“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孵出”富民产业链
贵阳贵安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推行1+1混合所有制股份经济发展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让村民成为股东;乌蒙之巅,龙头企业、

0评论2025-03-17210

护航高原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典型模式之一,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关系密切。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助推高

0评论2025-03-11189

深耕科技“走出去” 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科技交流,能够推动实现各国先进农业技术资源、土地资源、种质资源、人力资源的优势互补,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和农产品竞争力,

0评论2025-03-11239

中央财办韩文秀: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2月24日,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因地制宜发展农业

0评论2025-02-2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