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点发力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2022-12-01 中国金融新闻网2140
核心提示: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多方政策加持下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我国三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体规模不断扩
 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多方政策加持下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我国“三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体规模不断扩大,个体发展意愿不断提升,其融资需求也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在多部门的努力下,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受到自身经营缺陷等因素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亟待破解。

  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来看,大多是由农民自发组织形成,在多个方面存在一定缺陷。这些缺陷会增加信贷风险,因此较难满足银行授信要求。

  在现有涉农银行机构中,大型银行机构农村网点和基层工作人员普遍配置较少,对身处农村地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无法完全触达。中小银行机构受自身规模限制,可以运用的有效信贷资源不足,面对大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满足率有限。加上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呈现出新的特点,传统“三农”领域信贷产品较难匹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

  如何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局?对此,需进一步明确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行业管理部门,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登记注册管理系统,有效解决一系列问题。提供统一服务,依托管理系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升经营主体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生产销售人员的相关业务素质,为其规范管理、逐步壮大提供全方位服务。强化监督完善经营机制,督促经营主体健全经营管理体制,向现代企业制度看齐,确保组织决策更加科学合理,经营机制更加完善有效。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为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与经营主体发生经济关系和经济往来的合作伙伴提供权威、准确、详细、动态、快捷的信息查询服务,打破信息壁垒。提供增信服务,尝试推动同一区域的经营主体成立信用联合体,相互提供信用担保服务,解决单一个体实力弱、抵押物少、信用不足问题。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沟通交流平台,相互借鉴经营管理经验,促进相互之间的人才交流。

  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为金融机构开拓市场提供了新的蓝海。各相关金融机构要转变经营理念,创新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的金融服务方式和信贷产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各相关金融机构应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利共赢。

  此外,要进一步拓展财政政策支持方式,最大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大规模的金融融资,实现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发力。由财政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用,为相关农业信贷产品提供担保服务,有效分摊信贷风险。加大财政补贴贷款利息或保险费等政策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激励效用,提升金融机构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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