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2026-02-03 22130
核心提示:(来源:黑龙江日报)转自:黑龙江日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是立足农业农村发展新阶段、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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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是立足农业农村发展新阶段、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质量待提升、要素保障支撑不够、政策实施与服务效能不足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强化规范治理与产业赋能,全面提升主体发展质量。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和“千员带万社”行动,发挥入库辅导员全生命周期辅导作用;扩大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覆盖和重点监测范围,建立标准化运营评价体系。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将联农带农成效作为享受支持的核心考核条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推动产业融合提质,紧扣“四个农业”部署,支持与科研院校合作开展精深加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整合区域公共品牌;运用物联网、AI等智慧农业技术,实现生产精准化、可追溯;鼓励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拓宽销售渠道。推广“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模式,深化垦地合作。

二、优化资金人才要素供给,筑牢发展坚实根基。强化资金保障,争取并用好专项基金,扩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完善信贷直通车服务,简化审批流程;拓宽农业保险覆盖面,扩大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范围,探索特色农产品专属保险。健全人才培育保障机制,实施“新农人”培育计划;建立乡村人才激励机制,支持返乡能人创业;探索创业失败救助机制,提供必要社会保障。

三、强化政策统筹与服务升级,提升政策实施效能。统筹政策体系建设,加强多部门协同,整合重叠政策,构建全链条政策体系,细化差异化政策措施。提升政策落地实效,通过服务中心、线上平台、基层宣讲等拓宽宣传渠道,优化落实流程,简化申报手续,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完善综合服务平台,搭建金融对接、人才交流、技术推广等综合性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优秀经营主体承建服务中心,提供市场化、专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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